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(shì)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(fāfàng)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(zhìān)大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(tǎohuí)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4月10日,新化县公安局接县人(rén)社局(shèjú)移送“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线索,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。
经查,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,孟公镇某培训学校(xuéxiào)老板陈某拖欠刘某、罗某(luómǒu)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,且经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多次责令支付,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。
4月23日,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。经(jīng)查证(cházhèng)后,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经民警做工作,陈某愿意筹款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,并经其家属筹措(chóucuò)款项,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公安机关代为(dàiwéi)发放。
目前,民警正陆续将追回的欠薪发还给11名(míng)员工(yuángōng)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。
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(de)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的,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(bù)支付的,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公安机关将(jiāng)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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